監委提名舉荐 金、馬首度列入

  • 2004-11-13
 【本報訊】柏臺青天,金馬俊彥當仁不讓!第四屆監察委員將開放受理縣屬機關團體推荐優秀人士為監委候選人,參加聯合審荐,歡迎地區各機關團體踴躍舉荐優秀人士,也歡迎有志之士當仁不讓,以個人自荐方式參與審荐;自荐書等相關資料請於十一月十九日前寄達金門縣政府「監察委員提名審荐小組收」,查詢電話(○八二三)二五五四○。
 第四屆監委首度開放舉荐金馬人士,據承辦單位表示,是在十一月五日副總統呂秀蓮主持之第四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荐小組第一次會議中決議,為維護金馬地區人民基本權益,金馬縣屬各機關團體祈請地區當仁不讓,踴躍舉荐優秀人士。其舉荐積極資格如下:
 一、須年滿三十五歲。
 二、曾任中央民意代表一任以上或省市議員二任以上,聲譽卓著者。
 三、任簡任司法官十年以上,並曾任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上司法機關司法官,成績優異者。
 四、曾任簡任職公務員十年以上,成績優異者。
 五、曾任大學教授十年以上,聲譽卓著者。
 六、國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執行業務十五年以上,聲譽卓著者。
 七、清廉正直,富有政治經驗或主持新聞文化事業,聲譽卓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