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考試院院會通過考選部所提「舉辦九十四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案,該項考試定於今年四月十六至十八日在北、中、南、東、澎湖及金門等六個考區舉行。
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三十七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五百九十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三十一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四百五十三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十一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一百五十三人。
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台灣省中區、台灣省南區、台灣省東區、台灣省澎湖區及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
考試院指出,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均依照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辦理。
94年基特 四月十六日登場
- 200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