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執行今年元月份擴大酒測攔檢執法工作,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警方特別籲請地區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縣警局元月份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時間分別為:七日晚間九時至十一時、十二日晚間八時至十時、十七日晚間九時至十一時、二十二日晚間八時至十時、二十七日晚間八時至十時、三十日晚間九時至十一時。
縣警局保安隊表示,年關近了,尾牙宴客的機會增多,地區鄉親常有安排聚餐活動,常飲酒過量而不自知,而酒後駕車素有「公路殺手」之稱,若不幸釀禍即發生重大傷亡,民眾不可不慎。
保安隊同時表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0.25MG/L者,將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0.55MG/L者,以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處。
元月份擴大酒測時間排定
- 200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