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會議昨天通過「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金馬旅台鄉親得組團經「小三通」路線往返中國大陸,待行政院核定發布,春節後施行。
陸委會表示,現行金馬旅台鄉親得適用「小三通」的規定包括,一、金馬旅台鄉親如為隨同金馬設籍六個月者之同行親屬(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配偶)得申請單次許可。
二、金馬旅台鄉親符合經許可在大陸投資台商或員工、出生或籍貫為大陸地區福建之榮民者,得申請多次許可。
三、金馬旅台鄉親參加金馬居民之團體交流活動者,人數二分之一範圍內者,得申請專案許可。
四、金馬旅台鄉親以包機方式前往金馬,轉搭船舶進入大陸地區,從事宗教或其他專業交流活動者,得申請專案許可。
除以上已開放情形外,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希望再放寬金馬旅台鄉親得不隨金馬居民或包機方式,單獨以旅台鄉親身分,經「小三通」往返大陸地區。
陸委會經過多次考量後,將放寬金馬旅台鄉親得組團經「小三通」路線往返大陸地區。其中旅台鄉親以金門、馬祖出生者,或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曾在金門、馬祖設籍者為範圍。至於同行親屬以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為範圍。
參與「設籍金馬六個月以上金馬居民」所舉辦赴大陸地區團體活動者,除原金馬旅台鄉親外,放寬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也可以參與。
陸委會說,由於涉及修正「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將依照修法程序儘速完成,陳請行政院核備。另外,為考量春節期間,藉由小三通往返人潮大增,修正案將建請行政院在農曆年後(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發布施行。
現行金馬旅台鄉親參加金馬居民的團體交流活動者,人數在二分之一範圍內者,得經專案許可,由「小三通」往返大陸地區,這次修法再放寬,除旅台鄉親外,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也得同行參加。
陸委會根據金門、連江縣政府的估算指出,金門旅台鄉親約三十餘萬人,馬祖約五萬人,合計約三十五萬人,如再加計同行親屬,人數將倍增,放寬中轉的人數將高達百萬人以上。
旅台鄉親小三通中轉資格放寬
- 200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