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度閩東建築修繕補助開跑!縣府文化局表示,欲申請鄉親請填妥申請書向申請人建物所在地之鄉公所申請,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九十四年三月十日止;申請書請洽各鄉鄉公所索取。
近年深獲鄉親肯定與支持的閩東傳統建築修繕補助,現在又有機會囉!縣府文化局表示,欲申請者請備妥下列資料,向縣內申請人建物所在地之鄉公所申請:
一、申請書:請洽本縣各鄉公所索取。
二、產權證明文件:若有產權持分人,申請者需出具各產權持分人同意書或各產權持分人於本申請書上簽章;民國七十九年以前之舊有房屋須備:
1、土地所有證明(土地所有權狀及地籍圖謄本)。
2、建物所有證明(房屋稅籍證明或村長簽證證明書)。
民國七十九年以後之新建房屋須備: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
三、委託書(若申請者非產權所有人)。
四、現況照片(全貌及欲修繕部分之照片)。
文化局表示,該計畫先接受民眾申請,待營建署核定經費後,再辦理後續審查工作。
今年度閩東建築修繕補助申請3/10截止
- 200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