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共就業方案」進用人員春節獎金怎麼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基隆區就業服務中心連江服務台表示,「公共就業方案」進用人員,九十四年春節獎金發放標準如后:
連續工作滿兩個月,並且春節期間仍在職之進用人員,發給新台幣五千元。連續工作滿一個月,未滿兩個月,且春節期間仍在職之進用人員,發給新台幣三千五百元。連續工作未滿一個月,且春節期間仍在職之進用人員,發給新台幣兩千元。在職之認定標準點為九十四年二月四日仍在職,並為契約有效期間者。
公共就業進用人員也有春節獎金
- 200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