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隔離 雇主該給假或給薪嗎? /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 2020-02-05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若勞工因配合防疫,產生請假需求,公司怎麼給假、給薪?  可依以下方式處理:  ▲勞工感染:  狀況一、如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應視為職業災害並給予公傷病假。  狀況二、如非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勞工未感染:  狀況一、經衛生主管機關強制要求「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  因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之要求,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此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薪資是否由雇主照給,由勞資雙方協商。  狀況二、若屬「健康追蹤」、「自主健康管理」(仍可外出,但需配戴口罩)的情況,依下方式處理:  (一)若勞工有上班意願,雇主有疑慮,要求勞工隔離,雇主應照給工資。  (二)若勞工自主隔離者,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假別。  若家人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因相關訊息更新迅速,仍須依個案情形判斷,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連江縣政府民政處勞動行政科:22381轉6115施小姐或點擊友善勞動島YABA臉書粉專留言詢問。  連江縣政府民政處關心您/勤洗手、戴口罩、留意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