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 國稅局宣傳很應景 明持統一發票兌領小燈籠

  • 2005-02-22
 【本報訊】新年到、元宵到、提個燈籠好運到!最受大小朋友喜愛的精美燈籠免費送給您!只要從明天(二月廿三日)上午九時起,凡持今年一、二月份的統一發票,累計消費金額達二千元以上(驗後發還),前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即可兌領雞年燈籠一具,送完為止,歡迎鄉親踴躍兌領。
 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為宣導鄉親於購物或消費時,記得向業者索取統一發票及反詐騙宣導,特別配合明天元宵佳節,與北區九縣市同步舉辦「持統一發票兌領小金雞燈籠」活動,與納稅人們一起歡度「小過年」。
 有意兌領鄉親,請於明天上午九時開始,持轄區內(包括金門縣、連江縣、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基隆市、花蓮縣等九縣市)營利業者所開立之今年元月、二月份之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消費金額累計達二千元以上,即可向該處兌領雞年燈籠一具,每人限領一具,送完為止,歡迎鄉親別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