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部九十三年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結果顯示,特殊教育法規定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多已辦理,其中連江縣的進步幅度是全國之冠。
評鑑結果台北縣市、彰化縣為特優,雲林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四縣市為優等,這次評鑑顯示有十個縣市成績進步,包括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花蓮縣、高雄市、台南市、台中縣、苗栗縣、嘉義縣、連江縣,三個離島縣市雖然資源比較缺乏,但也都有長足進步,尤其連江縣的進步幅度是全國之冠,顯示各地方政府都很重視特殊教育。
教育部表示,這次評鑑依照特殊教育法規定,針對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的行政績效辦理評鑑,檢視九十一及九十二年度兩年執行成效,包括行政組織、鑑定與安置、課程與教學、人力資源、支援與轉介、經費運用等六項,委託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於去年七月採取集中書面評鑑,邀請四十位特教相關學者、民間團體與家長代表擔任評鑑委員,獲得前述評鑑結果。
教育部特教行政績效評鑑 連江縣進步幅度全國居冠
- 200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