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一、請補助本縣購建「新臺馬輪」以改善臺馬輪海上交通運輸:
說明:臺馬輪乃台、馬兩地必須仰賴的海上交通運輸工具,然因該船齡高達二十年,自前年動力全失發生撞船事件,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俟後承蒙交通部協助,應變得宜並予撥款大修,刻於日前復航。馬祖地區每年約三個月的濃霧季節,雖有二座機場,然因,飛航條件仍待改善,無效飛航率全國最高,高達百分之廿八,停航期間,悉賴臺馬輪輸運旅客,值此,為維持台馬兩地交通順暢,新建臺馬輪需時四年,確已刻不容緩,懇請中央儘速審核通過新建臺馬輪,並於九十五年惠予編列規劃設計費用,及分年編列專款新建「臺馬輪」造船經費約新台幣壹拾貳億元。
案由二、請同意原籍馬祖旅台鄉親及相關人員不限設籍或職等之限制,同意辦理中轉:
說明:
一、馬祖先期受地緣關係,居民多為福建、長樂、連江一帶遷徙。因避戰禍復加台灣生活安定,故馬祖居民舉家遷台謀生。
二、小三通辦法已試辦三年,合於規定設籍馬祖居民之受惠出入人數僅一萬八千多人次,平均每月五百人,僅及金門百分之五比例,績效不彰外,亦造成兩岸航班鉅額虧損,長此以往,勢必無法營運對本縣觀光亦是重大打擊。
謹建議如下:1.馬祖旅台鄉親約三萬人,請准免設籍本縣之限制同意中轉。2.中央在馬之公務人員設有戶籍者(除軍警管制人員外)同意中轉。3.原籍馬祖,在台服務公職人員(除管制人員外)請比照同意中轉。4.本縣十職等以上公務人員,經常性率團前往對岸考察交流,呈報手續費時或未獲核准,導致該團臨時取消行程,造成重大損失,懇請授權地方首長核准後辦理。
案由三、請民航局改善本縣南、北竿兩座機場飛航之功能:
說明:
一、北竿機場目前跑道1270公尺。飛航標準:雲高1300英尺、能見度3200公尺。南竿機場目前跑道1580公尺。飛航標準:雲高1500英尺、能見度5000公尺。
二、由於三至五月份係本縣霧季,受限於能見度及飛航標準之規範,航空公司時常無法飛行或無效飛航,因而導致觀光客踟躕不前,甚而滯留本縣,影響觀光發展至鉅。
三、為有效使機場儀降及夜航之標準改善,請交通部民航局儘速規劃研擬改善方案。並評估本縣機場成為中轉機場之條件,擴充載運能力及因應未來兩岸運量需求,共創觀光利基。
全國縣市長新春座談會提案/報告人:連江縣長陳雪生
- 200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