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所得稅退稅 三月廿四日前兌領

  • 2005-03-13
 【本報訊】九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退稅案件,已於昨天完成核退作業;此次退稅案件全國總計九萬九千八百餘件,退稅金額達五億五千八百餘萬元。國稅局馬祖服務處為防止民眾受騙,特別強調國稅局絕對沒有以電話通知民眾至銀行自動櫃員機前操作領取退稅款情形,民眾如有任何退稅疑義時,可直接向該處或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避免遭受無妄損失。
 此批退稅案件,凡納稅義務人申報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案件,退稅款將在今年二月廿三日之前撥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採用轉帳劃撥退稅的民眾,不妨在二月底注意一下,退稅款是否已撥入自己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另其餘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案件,受退稅人亦將會在今起陸續接獲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其兌領期限自二月廿三日起至三月廿四日止。受退稅人可將退稅憑單存入全國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兌領。
 國稅局提醒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憑單時,務請在限期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領。退稅憑單金額在五千元以下,受退稅人如要兌領現金,必須到退稅憑單上指定行庫領取,同時請務必記得攜帶身分證及私章,代領人亦應攜帶身分證及私章。若逾兌領期限,可持退稅憑單到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展期手續後兌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