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北竿交通補貼政策在九十三年首度採用票價收入歸政府的措施,政府以每趟固定補貼三千九百元維持航班,在這種情況下,全年政府總計虧損了五百六十萬元,但相較於馬祖其它離島及台馬海上航線,南北竿虧損僅九牛一毛。
南北竿航線九十三年以前是採政府每趟補助業者九百元,票價收入歸業者的方式營運,九十三年起改以政府提高每趟補貼三千九百元,但票價收入歸政府,前者政府要虧損每年近四百萬元,更改方式之後,虧損增加為每年五百六十萬元。九十三年改採新制之後,十二個月之中,只有三月份政府有賺三十三萬元,其它的月份都是虧損,從二十萬到八十萬不等,全年總計虧損五百六十萬元。
政府每年虧損數百萬元以維持南北竿便捷的航班交通,正面的效益多於負面,未來這條重要航線的交通政策只能前進不能後退。
南北竿交通補貼 一年虧損560萬元 正面效益多於負面
- 200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