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斷銷贓管道 縣警大執法 套裝汽機車列為稽查重點

  • 2005-04-02
 為阻斷銷贓管道,警監昨日同步執行稽查汽機車式樣、引擎、車身重大改變未登記者。(圖/文:張登傑)

 為阻斷銷贓管道,警監昨日同步執行稽查汽機車式樣、引擎、車身重大改變未登記者。(圖/文:張登傑)

 【本報訊】為了減少車輛失竊,阻斷銷贓管道,連江縣警察局自昨日開始,與全國同步展開汽機車式樣、引擎、車身重大改變未登記者,防止汽機車借屍還魂,其中套裝機車將列為稽查的執法重點工作。由警方進駐監理站、所協助辨識,鎖定六年以上機車的過戶異動申請,只要被發現在引擎等零件做了變更,沒有辦理登記,依法最高可處三千六百元的罰鍰。
 「全面稽查套裝機車、阻斷銷贓管道專案計畫」具體對策,是將原本十年以上機車過戶異動須申請臨時檢驗的規定,改為六年以上,並且由警察機關派員警到各監理所、站,會同檢驗人員實施套裝機車稽查。
 連江縣警察局指出,稽查重點針對機車「式樣、引擎、車架、車身」等重大設備變更未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的套裝機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處罰九百元到一千八百元),或十八條(處罰一千八百到三千六百元)規定舉發列管,非經臨時檢驗通過,不得過戶異動,並且向上追查套裝機車業者及竊車集團,依法處理。
 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如果有中古機車已不堪行駛,應依法向監理機關「申請報廢」;若要賣給中古機車業者,一定要完成過戶給業者手續,以免贓車買賣日後惹上一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