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酒測時程排定 駕駛人喝酒別開車

  • 2005-04-05
 【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執行今年四月份「取締酒後駕車攔檢執法工作」,為了自己身家及他人生命安全,警方特別呼籲地區鄉親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以免發生憾事悔不當初。
 縣警局四月份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時間分別為:八日(週五)晚間八時至十時、十三日(週三)晚間九時至十一時、十六日(週六)晚間八時至十時、二十二日(週五)晚間八時至十時、三十日(週六)晚間九時至十一時。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四月有不少鄉親返鄉掃墓,宴客的機會也增多,地區鄉親若有安排聚餐活動,要注意不可飲酒過量,而酒後駕車素有「公路殺手」之稱,若不幸釀禍即發生重大傷亡,民眾不可不慎。
 交通隊同時表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MG/L者,將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MG/L者,以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