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寸土寸金的空間下,縣府大樓前的「山隴蔬菜公園」,一直有提議變成停車場或其他商業用途。縣府工務局昨天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會議上,特別就蔬菜公園地主們希望將目前的「公園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一案提出報告,並提請由會議中進行討論;縣長陳雪生表示蔬菜公園一案茲事體大,應該以專案辦理,並邀請地主及各界人士集思廣益開會檢討,以示嚴謹。
南竿各界對於縣府前的「山隴蔬菜公園」向來討論不斷,而且各種建議都有、莫衷一是,不少議員也建議能改為地下停車場及府前廣場,而現實上,介壽確實也有停車空間嚴重不足的困擾,當然,這一切還是要看地主的意願與否。據了解,已有部分地主開始串聯,願意「有所改變」,讓這塊馬祖少有的平地空間能發揮更大的用途及價值。
主管單位縣府工務局也有動作,昨天利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會議提出報告,指出縣府大樓前方「山隴蔬菜公園」,依現行發布計畫係屬「公園用地」,而依據縣府建設局多次舉辦座談會決議,地主均已初步達成共識,希冀變更為「商業區」;因該案涉及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特別提請討論。
工務局在報告中指出,按都市計畫書附帶規定,應辦理整體開發之土地多為原屬非建築用地變更為建築用地,或低使用價值土地變更為高使用價值之土地,應依規定辦理整體開發,使符合都市計畫實施之公平原則及基本精神;所以,公園用地變更為商業區,須以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之方式辦理整體開發(亦即結合土地整併的措施),兩者開發方式有其技術上之相異處及優缺點。
而若就南竿地區介壽村之現有人口規模、人口密度分布、建築物密度分布、公共設施容受力、交通運輸進行調查及未來分析推計,工務局認為,縣政府大樓前方菜圃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現行計畫係公園用地)是否應變更為商業區區位,需作整體考量,應以建構一個適於居住、工作、遊憩的實質生活環境為都市計畫終極目標,或可藉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案」,重新檢討公共空間之土地利用方向,以改善地區公共設施服務品質及提供地區發展所需機能。
工務局最後指出,目前台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未能積極推動都市計畫,使整體開發成效不如預期,其執行問題從規劃、地政、財務等面向形成,而地方政府迄今也尚未有相關執行操作經驗;基於該局立場及職責,將先行評估整體開發方式之適宜性,並了解地主之多數意見,依據評估結果,提出具體意見,供決定是否繼續辦理後續整體開發之依據。
山隴蔬菜公園用地搬上檯面討論 公部門提分析報告
- 2005-04-21
縣府前獨步全國的「山隴蔬菜公園」可能改觀,許多地主已串聯並申請變更為商業區。(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