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下令大陸人士禁止進入本國領域,含馬祖沿海6千公尺以內海域,因此僱用大陸漁工船隻在馬祖漁港出進者必須在1千公尺以外海域作業;另外,在疫情期間滯留大陸馬祖漁工船必須在6千公尺以外海域作業。
為阻絕疫情於境外,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已通報漁業電台告知馬祖滯留大陸漁工船船主,對於違反以上規定者,也已通知馬祖海巡隊加強巡邏,並依規定取締處理。
產發處再次提醒,依連江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11日第5次會議決議,漁船員進出馬祖海域再加強管控措施,本縣漁船自2月12日起,漁船每日出港必須於當日晚間8時前返港。若發現出海漁船有與不明船隻接觸或離岸超出6千公尺(岸巡雷達監測範圍以外)或當日晚間8時未返港者,回航靠岸前,由岸巡隊通知產發處,會同衛福局、民政處及警察局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所有船員須居家檢疫14天。
大陸漁工船依規作業 指揮中心:疫情期間違者取締
- 2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