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馬輪購建計畫專案報告 報告人:縣長劉增應

  • 2020-03-20
 議長、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貴會第7屆第5次臨時會,恭逢其盛,本人列席提出專案報告,謹就「購建新臺馬輪計畫」業務內容及執行情形與未來努力目標,向貴會提出報告,實感榮幸,望請各位議員女士、先生不吝賜教,並給予支持與協助。
 本縣位處離島又屬海島型氣候,出入交通長年均受制於天候不良影響,海、空停航之情事時而發生,致使交通改善及觀光發展面臨多項考驗,在歷經「臺馬之星」下水後所發生之種種問題,能再次爭取到中央政府同意建造新交通船經費,著實不易。
 馬祖至少需要兩艘5,000噸左右的船才夠解決馬祖對外交通問題,建造新交通船要必須能克服「臺馬之星」所發生之問題,以及設計一艘能負荷未來30年的運輸需求,且適航性高的交通船,以有效汰換舊船是縣政府當前努力之目標。
 以下謹就「購建新臺馬輪計畫」執行進度及概況,向各位議員女士、先生提出報告。
 為改善本縣離島海運交通,在本縣第四期離島建設綜合實施方案辦理了「馬祖地區海運交通整體規劃研究計畫」,並將「購建離島交通船可行性研究」一併納入範圍,期盼透過研究與評估用500噸的交通船解決東引交通可行性。但考量500噸船舶的全年適航性只有6成至7成,為讓交通船適航性達9成以上,以及支援臺馬航線情況下,朝增加船舶噸數以及大型化為爭取目標。最後,在「臺馬之星」交船5年內能再造一艘近4,500噸以上交通船,起初縣府認為是不可能的任務;但在縣府團隊努力下,突破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及交通部以及航港局的層層審核,並經各專家學者及政府部門審議並確認後,行政院於108年4月26日正式核定「購建新臺馬輪計畫」,且於行政院院長支持下,以計畫總經費新臺幣11.4億元辦理購建4,500噸級離島交通船計畫。(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