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馬祖第二期綜建計畫 新臺馬輪建置預算從中分四年編足

  • 2007-03-20
 【本報訊】馬祖地區離島綜合建設方案第二期(九十六年至九十九年)計畫,昨天獲得行政院長蘇貞昌原則性通過,初步核定經費為五十億五千八百五十八萬元;代表縣長出席的副縣長徐文吉表示,此次馬祖第二期綜建計畫最重要的項目就是爭取「新臺馬輪」的建置經費,所需的經費十億元,將從第二期綜建計畫中分四年編足,以符合地區未來海上交通的迫切需求。
 行政院昨天召開離島綜合建設方案第十次指導委員會議,由院長蘇貞昌主持,各指導委員及各部會代表均列席參加;馬祖地區由副縣長徐文吉、主任秘書王忠銘代表縣長陳雪生參加,徐文吉也當面向蘇院長說明陳縣長缺席的原因,因為年前就答應要陪同鄉親前往大陸進香,請蘇院長體察。
 會中主要針對金門、馬祖、澎湖、台東、屏東等五處離島或有離島的縣市,審查各縣市所提出的第二期(九十六年至九十九年)綜合建設方案;輪由馬祖地區簡報時,由縣府主秘王忠銘擔任說明,向蘇院長及全體指導委員說明馬祖所提各項計畫的真實依據及迫切需求。
 副縣長徐文吉補充說明時特別指出,馬祖此次第二期綜建計畫最主要的目標,就是讓困擾已久的交通問題能獲得改善,其中最重要的項目就是爭取「新臺馬輪」的建置經費,因為現行的臺馬輪船齡已超過二十年,希望中央以交通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為重,全力支持新臺馬輪的建置。
 後來經過院長蘇貞昌與指導委員們的討論,獲得蘇院長與全體委員一致決議「原則性通過」,初步核定經費為五十億五千八百五十八萬元;各項大計畫下的細部計畫及預算核撥,將由行政院經建會與縣政府協調。
 徐文吉表示,此次出馬算是圓滿達成目標,因為最重要的項目爭取「新臺馬輪」建置經費總算獲得通過,讓他鬆了一口氣;他也指出,「新臺馬輪」建置所需十億元經費,將從第二期綜建計畫中分四年來編足,以符合地區未來海上交通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