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佔民地發還 國防部釋出432筆

  • 2007-03-29
 【本報訊】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軍方佔用民地發還工作將在近期展開,國防部長李傑二十七日在立院答詢時指出,戒嚴時期離島實施戰地政務,軍方佔用民地,將依近、中、遠程釋出發還,總計將釋出軍方已不使用的四百三十二筆,面積達一百三十三點四公頃土地。
 曹爾忠在質詢中也要求國防部,落實軍佔民地處理四原則,以解民怨;四原則為不使用者應發還、短期使用應承租、長期使用應徵收、價購、發放佔地期間補償金。
 還地於民之推動,地方政府及各級民代近年均亟力向中央反映、爭取,對縣公有土地屬民眾者,縣府秉持還地於民精神,給予很大空間。
 此外,針對立委曹爾忠質疑,民國八十五年通過的「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條例」,至今已逾十年,馬祖地區有一百九十多件申請補償案件,卻沒有一件財務補償通過。李傑強調,這些爭議案件難以處理,確實有其原因,國防部依法行政,始終無法解決,但他承諾會再檢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