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陳雪生政見執行情形/連江縣政府企劃室提供

  • 2007-03-29
 (依序為項次、列管項目、執行情形、承辦單位、是否繼續列管)
 一、興建南竿鄉聯合辦公大樓,提昇行政工作效率:1.南竿鄉聯合辦公大樓規劃興建地下一層、地上三樓,概估工程費陸仟陸佰餘萬元,第一期工程縣府補助壹仟萬元,南竿鄉配合陸佰餘萬元,業於94年11月發包,96年1月竣驗,第二期工程中央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肆仟萬元,縣府配合壹仟萬元,因工程三次流標,刻由南竿鄉公所檢討修正項目於近期內公告發包。 2.聯合辦公大樓設備,縣府編列96年地方預算參佰萬元,用以協助補助。民政局,繼續列管。
 二、倡導喪葬觀念,擴建南竿公墓,增建火葬設施,維護自然景觀:1.南竿鄉擴建公墓工程分二期進行,第一期94年本府及離島建設基金各壹仟萬元,業於94年11月發包,96年2月竣工,第二期工程約壹仟萬元,由本府編列95年地方預算支應,已於95年12月發包,刻正施工中。2.火葬設施約需肆仟萬元,除向內政部爭取經費外,並已編列96年至99年綜合建設方案經費推動興建南竿火葬設施。民政局,繼續列管。
 三、賡續推廣馬祖地區綜合福利園區,落實社會福利:綜合福利園區已於95年4月7日落成啟用,目前已完成托育中心、老人安養中心進駐、婦女中心,爭取內政部補助經費124萬元,除增添設備並成立外籍配偶服務中心,並自96年起辦理婦女職業訓練等工作外,96年編列預算添購老人安養設備,有效落實社會福利。民政局,繼續列管。
 四、開辦「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系統」改善居住照顧服務:獨居老者救援計畫經費編列96年公益彩券基金計120萬元,用以推動落實,刻正公告招標,預定96年7月實施,切實照顧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殘障鄉親。民政局,繼續列管。
 五、辦理「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及送餐問安服務」:續推動社會福利,落實照顧弱勢族群:為照顧獨居老人自96年起推動送午餐及問安計畫,預定96年4月各鄉同步實施外,並完成訓練照顧服務員18員,照顧本縣居家失能老人給予妥善生活服務,目前已有53位失能與殘障老人接受服務。民政局,繼續列管。
 六、釋出公有土地、委外招商經營:1.本府目前選擇連江山莊,做為公地釋出、民間興建經營之方式辦理。2.為利計畫遂行,已依規定納入本縣南竿鄉第二期都市計畫地目變更第二次行政審查作業中,完成後,由建設局統一辦理對外招商。財政局,繼續列管。
 七、擴展馬酒產能、增進地方財源、創造就業機會:積極督導馬酒公司與世華、鼎盛峰公司簽訂馬酒行銷續約外,積極開展東引廠第二廠擴廠計畫,有關土地問題於96年1月9日邀請國產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並赴東引鄉現地會勘,目前已完成部分用地分割作業,刻正辦理土地撥用及地目變更等後續作業。財政局,繼續列管。
 八、成立教育改革委員會、改善教育問題:本縣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十條規定,為落實教育民主化精神,業於94年底簽訂「連江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經核准並依該法成立「連江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委員17人,任期兩年(委員聘書自95年1月1日生效),負責全縣重大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推動事宜。教育局,請准結案。
 九、爭取在馬祖設立大學分部、提昇地區教育水平:有關爭取在馬祖設立大學或分部構想,經與台大城鄉所(本府委請規劃單位)洽商研議後,列入第二期綜合開發建設方案提報,96年度離島建設基金爭取補助經費,並委請專門學術單位成立評估小組辦理。但行政院離島經建會委員審查意見,建議本縣朝馬祖高中附設技職教育方向修正辦理,不符本案原意。經與教育部充分反映溝通,高教司已瞭解全盤狀況,因事關重大與權責問題,尚在交涉處理中。教育局,繼續列管。(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