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明起各鄉公所受理作業

  • 2007-04-01
【本報訊】9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已公布,自四月二日起至四月十六日止,向各鄉公所受理申請。
 民政局兵役課已轉送內政部公告,並請各鄉村張貼公告,以利役男閱覽。這項受理作業對象為民國77年次之役男,分專長(志工)及一般資格,相關規定請至內政部網站查詢(http://www.n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