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坍方修復 民眾反映力求生態工法 工務局:考量現場狀況,做適當施工

  • 2007-04-06
 福澳陡坡處與珠螺─馬港段的施作方式。(圖/文:邱竟瑋)

 福澳陡坡處與珠螺─馬港段的施作方式。(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去年豪雨造成的山坡坍方,民眾反映,處理方式不符生態工法;縣府工務局回應,生態工法是其中一種施作,但也要考量坍方現場的狀況跟條件、安全及經費等,做適當的施工。
 去年因持續豪雨,四鄉五島多處坍方,地方工務部門會勘、調查,呈報中央,獲得復原補助經費,經整體規劃設計,由各鄉公所發包施作;目前多已完工,有部分還在施工中。
 民眾反映,以覆蓋式水泥噴漿,是否符合生態工法?工務局長張賢潭表示,感謝民眾的關心,生態工法是復原的一種,但必須考量它的安全性及是否有再崩落的危險。
 張賢潭說,首先要看現場狀況、條件,及是否有立即的危險;如福山照壁,要先以防固塊石,以免二度崩落;福澳陡坡,移除落石之後,優先任務是避免再度鬆落。他說,有的山坡區位,不適合用噴草種或生態工法處理,當然也有考量經費,配合整體需求。
 他同時說,生態工法,當然是最理想的方式,例如蛇籠、植被;可是要看現場的條件、狀況跟安全性,全盤考量。
 民眾也反映說,坡地覆蓋了一層水泥噴漿,以後連草都長不出來,我們關心施工問題,是希望它做好,不再發生大自然的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