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新設路面五年內不得再開挖

  • 2007-05-03
 縣府召開五月份管線協調會議,就齊挖齊補的落實,邀集管線單位、施作承商與鄉公所討論。(圖/文:邱竟瑋)

 縣府召開五月份管線協調會議,就齊挖齊補的落實,邀集管線單位、施作承商與鄉公所討論。(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為貫徹「齊挖齊補」政策,縣府五月二日在一項管線會報中再度要求所有管線單位,務必依協調計畫期程完成施作,否則將逕予鋪面,新設路面五年內並不得再申請開挖。
 路面刨除鋪設向為民眾抱怨,因為道路開挖後,不僅影響交通,也衝擊當地環境,所以縣府三申五令要求所有管線單位與承商,務必遵守機制,一次開挖,同時埋設,永久平整的政策精神。
 二日下午,縣府再度邀集所有管線單位及施作承商、鄉公所等,於縣府三樓會議室舉行「五月份管線協調會報」。
 會中除確認五月十五日,汙水管承商將進場於馬港施作外,東引忠誠門段負責最後鋪面工作的寬頻承商亦在會中反映,該路段所有管線均已埋設完成,但台電卻須等至五月十日才能辦理開標,加上四十五天的配料期,鋪面包商實在無法繼續枯等,希望縣府能協助解決。
 在聽完台電公司礙於合約計畫的說明後,會議主席工務局局長張賢潭希望台電能以緊急方式,專案簽報,否則不僅主辦部門會蒙受埋怨,鄉民的抱怨聲浪也會一波波湧入,最後會議作成紀錄,建請台電公司二週內完成,否則將逕予鋪設,回復路面。
 會中,縣府並與所有管線單位、承商討論協調有關南竿鄉夫人村入村車轍道、珠螺馬港段、東引東湧日報至東引酒廠段、北竿白沙入村路段及橋仔村三座變電箱下地等議題、配合事項達成共識,決定施作的模式與期程。
 最後,張局長勉勵與會,各項工程的施作,內容資訊一定都要讓鄉公所及鄉親瞭解,並依計畫完成,才能取得鄉親們的信賴,助未來其他工程的施作,否則助力變阻力,工程將很難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