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管處所推動之「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因受限於該計畫係屬於中央政府新十大建設下的特別預算,修繕補助經費必須用於「補助合法建物」,需依據「建築法」及「連江縣聚落保存專用區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管理辦法」法條規定,完成必要的「建管審議」,造成實際效益大打折扣;在四日的協調會議上,與會各界達成將共同努力尋求簡化審議作業的可行途徑之共識。縣長陳雪生表示,只要對馬祖鄉親有利的,縣府立當全力配合與支持,以回應地方、鄉親對於早日完成修繕工作的殷切期盼。
為了建立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後續執行共識,馬管處於五月四日偕同總顧問團隊及三個地方團隊,在縣府召開「新十大建設-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96年度協調會議」,由縣長陳雪生、立委曹爾忠及處長朱孟晃共同主持,議員謝承春、曹以標、北竿鄉公所秘書黃啟華、工務局長張賢潭、文化局課長吳曉雲等均到場關心,一起聽取工作單位的95年工作執行成果,說明96年工作推動重點,並研商實質修繕重要議題,希望能建立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合作基礎。
馬管處指出,95年度申請個案修繕補助108件提案,除了一件因為資料不全未通過外,其他107件都已經進入修繕補助的排序,並報請連江縣政府辦理「工程修繕類別認定」的審查中,將於完成審定後公告排序結果。其中,若申請案符合不涉及增、新建;且損毀狀況小於50%的傳統建築修繕,且沒有建造執照請領問題的提案,將會是第一波展開修繕作業的對象,順位則依據聚落保存區現住戶、非聚落保存區現住戶、聚落保存區非現住戶、非聚落保存區非現住戶的排序來辦理。
至於96年的補助申請公告,馬管處亦將在近期內辦理,除續推「個案修繕補助」外,另將推出「整體修繕補助」申請公告,希望有興趣推動簇群建築再利用的村落社區,主動向地方團隊反應或向總顧問團隊駐點人員洽詢。
針對具有特殊歷史價值的特色建築之保存方面,在縣長陳雪生、立委曹爾忠、議員謝承春共同呼籲下,希望馬管處未來能循合法、合理途徑,在取得屋主同意的基礎下,研議辦理保存具有特殊歷史價值的特色建築之修法途徑。
除了將全力尋求簡化審議作業的可行途徑外,該計畫會持續堅持以下兩個核心精神,一是結合聚落保存修繕補助,改善民眾居住空間品質,因此能提具現住戶證明的傳統建築,將是優先補助的對象;二是希望促成三個聚落保存區的全面修繕與環境風貌的整體規劃設計,馬管處亦會在該計畫經費外,另行編列公務預算,來辦理開放空間的風貌維護與修景工程。
馬管處懇請鄉親繼續支持、積極參與,盼能在地方團結、認同共識等基礎下順利推動,以彰顯馬祖文化主體性與離島風貌特色。若有任何問題或任何意見,都歡迎鄉親或社區主動與各地方團隊駐地人員聯繫,或洽總顧問團隊駐點人員徐雪紅,電話(0836)25631分機 25。亦可上專案網站瀏覽、或於討論區留言(網址:http://www.comunion.org.tw/comimfo/matsunsa/index.asp)。
縣府、馬管處召開 傳統聚落保存協調會
- 2007-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