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過程說明/縣府交通局提供

  • 2007-06-23
 (一)94年12月7日民航局專案補助新台幣1,200萬元辦理評估案。
 (二)95年1月13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一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爾忠辦公室曹爾文主任列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如下:
 1、先請飛航安全基金會王董事長,協助邀請國內外專業人員專案瞭解評估最可行的努力方向,或先請國內學術機構先行作最可行性評估後,再進一步辦理改善評估。
 2、俟確定可行方案後再進一步委託國內外專業公司進行模型與測試,並將國內外現有類似南北竿機場之航空研究納入。
 (三)95年4月17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二次評選委員會。由徐副縣長主持,出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有關南北竿機場功能改善評估案,招標之工作項目照下列三個方向進行。
 1.場站設施改善評估。2.助導航設施加強。3.航空研究。
  (四)95年5月5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三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立委等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有關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服務內容以下列五項為主:
 1.基本資料蒐集現況調查。2.場站設施改善評估與規劃。3助導航設施加強改善評估與規劃。4.航空研究。5.歸納各種可行方案建議與討論。
 (五)95年7月7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四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出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請交通局儘速完成招標文件修正,再進行上網公告招標。
 (六)95年8月15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五次評選委員會。由劉局長主持,曹立委等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依採購法規定委託律師,重新草擬招標文件。
 (七)95年11月10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六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立委等專家學者共計9員,重點決定:
 1.完成招標配分。2. 採用序位法評分。3.將評選委員所提意見修正後,儘速辦理公告。
 (八)95年12月7日進行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招標文件書面審。
 (九)96年1月4日完成規劃服務案公告上網招標。
 (十)96年1月31日截標,投標廠商計3家。
 (十一)96年2月1日開標,經審核計有合格廠商計3家。
 (十二)預訂96年3月13日進行優勝廠商評選,因故廢標重新辦理。
 (十三)96年4月30日完成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重新招標第一次評選委員會。本案評選委員全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產生,主席由評選委員互選產生。
 1.南、北竿機場飛安現況具體書面分析報告。
 2.蒐集世界各國機場,可經公開取得為原則之現況資料。
 3.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之各項可行性方案分析規劃及各項方案經費估算:
 近程目標:
 (1)、提出達到南竿機場得以非精確儀器進場〈降低能見度限制至3,200公尺以下,雲幕高限制降低至1,300英呎以下〉。
 (2)、提出可行之規劃方案北竿機場取消雲幕高及降低能見度限制並改善北竿夜航條件,開放北面進場之細部評估及具體執行建議。
 (3)、以上兩座機場改善評估之各項可行性方案分析規劃及各項方案經費估算。
 遠程目標:提出南竿機場或北竿機場提升得以精確儀器進場成本初部規劃分析。
 4.其他應提供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