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莒記者陳樂團報導】連江縣警察局為使計程車駕駛人管理事權統一,於昨日巡迴莒光鄉辦理計程車駕駛安全講習。
講習會上午九時在莒光警察所展開,參加駕駛朋友踴躍,為讓爾後工作執行順暢,首先由交通局曹常鵬向與會駕駛報告新修相關法規及務實作法,並特別提醒對執業登記證驗證作業流程,希望在有效期內辦理驗證,避免逾期受罰或吊銷。
警察局保安隊長陳建國與莒光警察所長賴清芳共同主持座談會時表示,為了服務地處偏遠的莒光鄉駕駛人辦理驗證,爾後駕駛人驗證可由警察所代收辦理。
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驗證為每年一次,自領得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出生日前後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原登證之警察局申請驗證。
一、國民身分證。二、職業駕駛執照。三、執業事實證明文件。四、執業登記證及副證。
講習會同時呼籲駕駛朋友千萬不要酒醉駕車或拒絕酒測,違者將重罰,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計程車駕駛安全講習列車抵西莒
- 2007-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