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報九十六年八月三日綜合A16版報導「減刑更生人近3000人不知去向」,其中並指:「刑事局分析,各縣市出獄更生人『行方不明』比率最高,分別是馬祖百分之百……」,對於此報導,連江地檢署立即提出說明如下:
經查,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減刑當天,馬祖地區即福建連江地檢署僅釋放違反國家安全法之大陸地區人民林賢正,因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必須強制出境,於遣返之前,暫收容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馬祖收容所,故非行蹤不明。
另謝東儒、王志雄、王從吾等雖設籍於馬祖地區,但分別自九十三年間起遷出桃園縣八德市或台中市,於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減刑出獄時,均在台灣釋放,均與馬祖無關。雖王志雄於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再遷回馬祖,但桃園縣警察局八德分局尚未移轉相關資料至連江縣警察局,故亦非本轄未能掌握其行蹤,以上聯合報報導或有誤會,容應補充說明。
媒體:減刑更生人失聯率 馬祖百分百 連江地檢署發表聲明稿鄭重澄清
- 200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