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長姚嘉文縣府主持座談 聽取地區考銓業務

  • 2007-08-15
 考試院長姚嘉文昨主持座談會,贈縣長「前哨驚奇」獎牌。(圖/文:邱竟瑋)

 考試院長姚嘉文昨主持座談會,贈縣長「前哨驚奇」獎牌。(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考試院長姚嘉文昨天下午於縣府主持座談會,聽取縣府人事室反映地區考銓業務需求。舉辦離島特考、放寬部份單位主管代理年限,以應地方實際需求。
 縣長陳雪生表示,希望進用在地青年,在地方政府服務,請大院研議舉辦馬祖特考。縣府人事室指出,九十三年度至九十五年度地方特考,本縣提列八十六個考試名額,僅七十五人報到,而馬祖地區青年僅錄取十五個,且地方特考及格分發人員分發任用至今已有十九名離職,非但無法提升行政效率,也造成地方政府用人困擾。
 考選部次長邱吉鶴回應,離島特考目前沒有法源依據,立法權責在立法院。
 縣府爭取離島特考實施的依據主要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條第二項,考試委員伊凡諾幹對此根據表示認同。
 此外,縣府也建請考試院同意,本縣部份單位主管、機關等職務代理期間不受「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限制。
 人事室指出,部份單位主管等職務懸缺已久,因本縣目前缺乏專業人才,故以資深且深具實務經驗、歷練豐富者代理;同時,部份機關事務執行非僅具專業知識的高、普考人員可適任,且地方無適合公務員可遞補;另馬祖酒廠已朝公司化規劃,維持現行代理將有助於經費精簡;而公司化以後,須避免人員安置不易。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偏遠地區難以羅致人員,經分發機關同意,得延長代理,並以一次為限。同法規定,…職務代理期間,以一年為限。也就是說,職務代理,依法最多只能兩年。
 銓敘部次長李若一表示,這個提案目前是無解的;九十四年的考試院會,與會人員有共識限制代理期間,才會增訂「以一次為限」。
 縣府還針對地方機關、公營事業的組織編制、任用、考試、分發、退撫等提出各項建議。
 昨天的座談由縣長陳雪生、考試院長姚嘉文主持、考試院各部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管及本縣一級機關首長全體出席。縣府人事室主任曹爾莆提出九十六年度縣府人事業務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