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辦法:建請行政院經建會等中央相關部會能考量地區現況給予支持,以維旅客安全。
第五案:提案單位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案由、建請中央全額補助新台幣12.8億元建造「新臺馬輪」,以確保台馬間海運基本交通需求。
說明:一、臺馬輪是台馬間主要的海運交通工具,現行船齡已逾二十二年,機器、設備均已老舊,故障頻繁,安全堪慮。雖於九十四年一月份完成大修,評估可再使用大約六年;惟為維護台馬間海運交通運輸安全,促進觀光發展及兩岸小三通需求,同時配合中央藍色公路之建構,汰造新輪,藉以提振馬祖地區觀光事業,嘉惠地方百姓,有其基本需求必要性。二、經評估新造乙艘臺馬輪從規劃設計至施工完成約需四年,本府已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船舶技術研究中心完成「購建新臺馬輪之建造、財務、營運及管理計畫書」,於96年8月底陳報交通部、經建會爭取專案補助建造經費,計需新台幣12.8億元。三、為確保航行及旅客生命安全,強化台馬間海上交通運輸,促進地區觀光發展及兩岸小三通之交通需求,爰規劃本汰舊換新造船計畫,敬請同意98、99兩年度專案補助建造所需經費。
辦法:建請中央同意依照行政院96至99年所核定「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逐年補助經費建造「新臺馬輪」,以利本縣交通運轉。
第六案、提案單位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案由:請中央加速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以維護旅客空運交通之基本需求。
說明:一、南北竿現有機場,因受機場條件限制,起降不正常,關場率甚高,已嚴重造成觀光客、台商、鄉親等出入台馬間基本之交通需求,亦為馬祖觀光發展上最大之瓶頸。二、為解決上述問題,交通部已專案補助經費辦理該兩座機場之改善評估,目前正由本府積極辦理中,預定97年4月間可完成近、遠程改善計畫作為改善之依據。三、請中央依據改善計畫加速辦理南、北竿機場改善,以提供對外空運交通之基本需求。
辦法:建請中央相關部會能依照專業評估結果改善南北竿機場起降設施以利空運交通之運行。(完)
連江縣政府建請中央協助地方建設事項提案/連江縣政府提供
- 2007-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