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公佈立委、公投投票注意事項 選舉人名冊25至27日各鄉陳列閱覽

  • 2007-12-20
 【本報訊】立委選舉日一步一步逼近,由於此次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有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同時辦理,為讓選民清楚投票相關規定,縣選委會昨天特公佈立委選舉人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三案、第四案投票權人注意事項,並依規定編造選舉人名冊於十二月廿五日至廿七日在各鄉陳列閱覽,提醒選舉人密切注意相關訊息,以維自身權益。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三案、第四案投票權人注意事項如下:
 一、投票日: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三案、第四案投票日訂為九十七年一月十二日。
 二、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即民國七十七年一月十二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且在連江縣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即於九十六年九月十二日〈包括當日〉以前遷入居住,除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外,具有本縣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權。
 三、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三案及第四案投票權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即民國七十七年一月十二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即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二日〈包括當日〉以前遷入居住,除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外,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三案及第四案投票權。
 四、上項選舉人及投票權兩種資格,連江縣選舉委員會依規定編造選舉人名冊,並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廿五日至廿七日在各鄉〈南竿: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二樓、北竿:塘岐村老人活動中心、西莒:鄉公所、東莒:大坪村辦事處、東引:鄉公所〉分別陳列閱覽,請各位鄉親密切注意馬祖日報公告,屆時敬請鄉親踴躍前往閱覽。
 五、投票日當日〈即九十七年一月十二日〉各鄉戶政事務所,不受理任何戶籍案件登記,僅派員留守處理投票所選舉人名冊一般查詢事項,各位鄉親若需換〈補〉國民身分證,敬請於正常上班時間申請,投票日不受理國民身分證補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