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開打 地區各村競選旗幟飄揚 環保局:未依規範懸掛,立即清除

  • 2008-01-08
 選戰打得火熱,南竿鄉各村及各主要道路都是旗海飄揚,介壽村蔬菜公園周圍更是兵家必爭之地。(圖/文:曹重偉)

 選戰打得火熱,南竿鄉各村及各主要道路都是旗海飄揚,介壽村蔬菜公園周圍更是兵家必爭之地。(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選戰打得火熱,地區各村及各主要道路都是旗海飄揚,宣告現在正是選舉期間,但隨處可見的競選旗幟,可不是人人都喜歡看,公部門也有因應之道,特以「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旗幟公告」來約束各陣營;環保局長陳秀華也強調,只要發現未依規範懸掛或豎立的選舉旗幟,將由該局及各鄉公所立即派員清除,絕對沒有環保假期!
 依「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旗幟公告」規範,候選人競選旗幟懸掛或豎立期間,為自九十六年十二月廿八日起至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止,共十五天,指定可懸掛或豎立旗幟路段或地點如下:
 一、南竿地區:機場道路—馬祖酒廠路段、中華電信—介壽市場路段(含蔬菜公於四周)、馬祖酒廠—馬祖境天后宮路段、福澳嶺—華光大帝廟路段、福澳碼頭—馬港光武堂路段(海線、含運動場四周)。
 二、北竿地區:白沙碼頭—坂里三太子廟前路段、橋仔岸巡隊—芹壁海岸告示牌路段、中山國中—自來水淨水廠、自來水淨水廠—上村—碧園—衛生所路段、運動場—橋仔岸巡隊路段。
 三、莒光地區:青帆碼頭—敬恆國中小路段(含海埔新生地)、衛生所—直昇機場—田澳村辦公處路段、中華電信—西坵路段、青帆安檢所—加油站路段、猛澳碼頭—大坪村辦公處、東莒派出所—衛生所—福正安檢所路段。
 四、東引地區:七棟、九棟、十二棟、民生國宅、衛生所—精神堡壘路段、碼頭—風景管理站路段、樂華村水井—中華電信路段。
 另該公告也規範指定路段或地點內「禁止懸掛或豎立旗幟之處所」:
 一、十字路口以及道路轉角或道路字路間起向內縮一公尺範圍內。
 二、所有道路行道樹之樹幹上。
 三、名勝、古蹟等處所。
 四、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安全處所。
 五、妨礙村容、風景或觀瞻處所。
 六、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環保局指出,除競選辦事處及宣傳車外,競選廣告物僅能懸掛或豎立,禁止張貼,而懸掛或豎立廣告物不得以膠帶黏貼、綑綁,並注意不可妨礙交通視線及環境觀瞻;設置期間應隨時自行派員檢查,若有損壞或脫落情形,應立即修復或拆除。而選舉結束後,各陣營人員應於二日內自行拆除完畢,清除旗幟時,纏繞旗桿之鐵線或繩索應一併清除,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