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選民需持新式身分證方可投票 若有遺失,請儘速申請補發,以維自身權益

  • 2008-01-11
 【本報訊】離第七屆立法委員的選舉投票日只剩一天,連江縣選舉委員會特別提醒選民,選舉人應憑九十四年十二月卅一日之後換發之本人新式國民身分證進入投票所投票,持舊式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證件如駕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等,均拒絕進入投票所,若有遺失須申請補發者,請於選前最後一天儘速辦理,以維自身投票權益。
 縣選委會表示,依據選罷法規定,選舉人(投票權人)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票,舊式國民身分證依內政部九十五年九月廿九日台內戶字第0950156932號公告,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公告停止使用,選舉人應憑九十四年十二月卅一日後開始換發之本人新式國民身分證進入投票所投票。
 若是持舊式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證件如駕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等,拒絕進入投票所,鄉親若需換(補)國民身分證,縣選委會提醒選民請於「正常上班時間」(選前今最後一天)前往申請,投票日當天各鄉戶政事務所僅派員留守,不受理國民身分證補證作業,敬請選民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