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飲開瓶超過半天 別喝!

  • 2009-08-26
 【中央社電】從冰箱中拿出冷飲,放置常溫一段時間(半天以上)後,可以再喝嗎?台灣癌症基金表示不可以,開封過的飲料應儘速喝完。
 將喝不完的冷飲放到冰箱內,想喝再拿出來喝,則要小心其品質改變。該基金會表示,反覆進冰箱反而容易因溫度時高時低而加速品質的改變。故如果常溫下可保存的飲料,則不需要特別冰冰箱保存,一旦進了冰箱,就不要拿出來退冰,放常溫下了。
 若是倒在杯中飲用而非對嘴喝,是否能延緩細菌孳生?對此,該基金會表示,若用嘴巴直接飲用,較容易汙染飲料;若倒出杯子飲用,則可以存放稍微久一點。
 另也提醒寶特瓶日曬後變形,毒素就會隨高溫釋放出來,若長期大量的食用,也許會有致癌的風險,若偶爾一、兩次倒是不用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