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院經建會於第1370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交通部提報之「縣、鄉道觀光風景軸線危險路段改善計畫」,原則同意交通部98-100年投入中央經費22.37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觀光風景據點重要聯外縣、鄉道危險路段改善,將有助於降低道路潛在危險因子,增進觀光風景據點聯外縣、鄉道運輸安全,並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鑒於政府持續推動觀光產業發展,而縣、鄉道為國內許多觀光風景據點之重要聯外道路,為減少對用路人潛在危險因子,爰由中央補助經費協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該等危險路段硬體設施改善。該計畫所列各改善案係經地方政府提報,並由交通部透過相關評比機制,篩選出108處縣、鄉道危險路段,並評估相關危險因子以擬定改善方式,包括增加會車空間、整治落石坍方或邊坡滑動、改善道路線型及路口交角、增設交通安全設施、改善道路鋪面及排水等,至於交通安全教育及執法等管理面部分,則由各相關權責單位賡續辦理。
案經提報經建會第1370次委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略以:該案有助於改善觀光風景據點縣、鄉道潛在危險因子,增進道路交通安全,並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原則同意一次性專案補助工程費。後續請交通部強化相關督核機制,有效督考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落實縣、鄉道改善及維護管理工作。
經建會通過縣、鄉道觀光風景軸線危險路段改善計畫
- 200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