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部水利署總工程司楊豐榮等一行昨天視察南竿新建海水淡化廠,對於取水口、取水井,以及放流口位置提出意見;代辦機關-水利署第十河川局與縣府工務局表示,會密切追蹤,要求廠商依專業評估確實施作,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要立即提報。
繼北竿之後,經濟部水利署昨天視察南竿新建海淡廠,除了對施工進度、經費支用與現場作業進行監督,也關切取水口、取水井與放流口位置。
視察團強調,海淡廠興建,取水口和取水井的位置不能離放流口太近,還要考慮海流等各項因素,儘量避免排放的濃鹽水再被吸入取水井,影響海淡水品質。
水利署還針對南竿鄉一、二期的海淡廠取水口位置、放流口位置,還有後來的影響做出指導。
此次水利署視察主要是協助縣府辦理「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其中包含了地區各湖庫與給水系統的改善,以及南竿海淡廠。
南竿海淡廠為地區首宗BTO(興建-移轉-營運),由民間機構參與投資及後續經營,縣府於完工後接受所有權,並由政府分二十年攤還費用;預計九十九年十一月完工後可每天供水約九百五十噸,有效提供南竿民生與觀光用水。
經濟部水利署一行視察南竿新建海淡廠
- 2009-09-24

經濟部水利署視察南竿新建海水淡化廠,第十河川局、縣府工務局、自來水廠與廠商從旁說明。(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