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察院日前執行今年度地方機關巡察,巡察委員余騰芳、周陽山、李炳南日前專程抵達南竿鄉,足跡也前往國之北疆東引鄉巡察,並接受當地民眾陳情及建議,一行都對東引的特殊地貌景觀讚譽有加;三位委員返台後,也特別邀集幕僚及相關單位就受理問題進行討論,並針對其中三項議題提出進一步說明,尚請地方人士指導:
一、據南竿漁民向監察委員陳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馬祖地區距岸二千公尺水域外僱用大陸地區漁船員協助作業。因南北竿海域很小,僱有大陸漁工者不能於二千公尺內水域作業,而二千公尺以外又是商船航道及大陸漁船網具佈滿海面,馬祖漁民目前面臨無法生存的困難。漁民希望政府能將上述二千公尺為禁限制水域修正為六百公尺,以利漁民捕魚;監察委員表示,該案將依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據東引酒廠表示,東引鄉因位處偏遠離島,酒廠的機器設備遇有故障時,均由台灣廠商派人前往維修及運送所需器材零件。依照審計法規定,採購金額超過十萬元之案件,應上網公開招標,廠商考量交通運輸不便,均不願意參與投標,造成流標,導致酒廠無法恢復運作,影響生產,建議審計單位考量當地特殊情況,放寬規定直接由當地廠商議價決標。另東引酒廠 98年度發給端午節員工犒賞酒類,係依預算程序辦理並經議會通過,惟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派人查核,認為各事業與員工福利有關之支出,除法令明定應由事業機構負擔者外,應一律在所提之福利金項下列支,該酒廠於製造費用-其他福利項下列支核發端午節員工犒賞酒類,核與上開規定不符,通知東引酒廠應予剔除收回。東引酒廠認為基隆市審計室此舉礙窒難行,請監察院能協助處理。監察委員表示,該案將於本年12月召開之「監察院與審計部業務協調會報」中反映。
三、據瞭解,財政部所屬之東引燈塔,因地處東引島偏僻高遠之處,受限於地形,取水不易,又因該燈塔未能提供合乎標準之儲水設備,4位員工必須自費購買礦泉水飲用,長期下來負擔不輕。監察委員巡察該燈塔時表示,將透過適當管道向財政部反映,可否由公家提供輪值員工之飲水。
監委年度巡察 針對地區三項議題提出說明
- 2009-10-17

監察院巡察委員余騰芳、周陽山、李炳南抵馬展開地方機關巡察,足跡也前往國之北疆東引鄉。(圖:監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