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工作,是政府一貫的施政決心與政策。馬總統競選政見,也是以清廉施政為主軸,就任之初,即強力推動廉政工作,除繼續推動增修訂相關陽光法案外,並積極推動以下八項廉政革新,根除積弊,澄清吏治:一、設「廉政委員會」,推動乾淨政府;二、嚴禁政治勢力,干預獨立機關;三、貫徹查察賄選,懲賄適用黨內;四、反貪法規再造,斷絕行賄根源;五、財產誠實陽光,不實申報課刑;六、監督公僕高官,財產不明課罪;七、企業掏空背信,負責人課重刑;八、決策公開透明,落實利益迴避,並積極透過國際透明組織廉政機構,辦理國際廉政會談,提升國際廉能形象。
廉政工作不是只有「肅貪」,而應包含「防貪」與「反貪」。「肅貪」是治標,是最後的手段;最好是事前做好預防,防患於未然。所以,廉政工作必須四管齊下︰不願、不必、不能、不敢貪。「不願」是透過選拔廉能正直人士擔任主管,並加強教育宣導與倫理規範,使公職人員清廉自持,而不願貪;「不必」是使公職人員的收入足以養廉,而不必貪;「不能」是透過健全的法令規章與透明的行政流程,使公職人員不能貪;「不敢」是透過強而有力的肅貪,使公職人員不敢貪。
在此民眾期盼廉能政府殷望之際,今天我們召開98年度第2次廉政會報,有其特別之意義。廉政工作之推動,有賴各機關員工及民眾之參與,才能克竟其功。本府廉政會報之成立,係由各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由本人親自召集會議以展現縣府團隊貫徹廉政之決心,並聘請四鄉之縣政顧問各一人,擔任廣徵社會廉政建言之宏效。
據國際透明組織97年9月公布2008年全球貪腐印象指數調查結果(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簡稱CPI,以滿分十分代表清廉),在全球180個納入評比的國家中,97年台灣以5.7分排名第39名;與96年相比(2007年得分5.7,排名34),台灣雖維持同樣分數,然而名次卻下降五名,從全球比較的觀點尚屬中度清廉國家,但整體排名卻有下滑的趨勢,值得正視。換言之,我國政府、企業與社會在倡廉反貪的作為上尚有努力空間。根據遠見雜誌2009年縣市長施政總體檢調查,本縣在縣市長清廉度方面,由2008年的第23名,躍升至第10名,顯見縣府團隊在廉政工作方面的努力已有成績,但仍應繼續努力,朝向廉能政府之目標邁進。此次行政院頒布自98年7月8日起施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正是要透過各個面向,來積極推動公、私部門的廉政工作,以提升國際廉能形象。
馬祖位於偏遠離島,由於地理環境及文化背景與台灣本島有很大差異,所以在廉政工作做法上與台灣省是要有所區別。基本上因為民風純樸,公務人員在受賄方面情事鮮少發生,大部分是受到人情請託而有便宜行事,而誤觸法網情形。在一般人看來是屬人之常情,但是政府施政要抱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不因貧富貴賤而有差別待遇。所以我們今天在此開會,可以針對馬祖地區的特性提出因地制宜的反貪工作措施,例如學校教育方面:該如何讓學生建立良好法治的觀念;公務員方面:透過基礎或在職研習,讓同仁依法行政並兼顧效率。民眾方面:透過廉政宣導活動,建立監督公務員廉能施政之效能。
未來我們也將隨時檢討防貪、肅貪與陽光法律的推動執行情形。唯有我們嚴守清廉本分,才能建立勇於任事、高效能負責任的政府。希望各單位主管都能以身作則,扮演帶頭示範作用,並落實考核部屬的功能,發現貪瀆的跡象就要適時防範、明快處置,防杜不法情事發生,也期待督促所屬機關參照辦理,讓我們縣政團隊持續保有廉潔且有效能的政風,建立人民對政府信心。
對馬祖廉政工作的期許/縣長陳雪生
- 200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