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辭典-「領海基線」

  • 2009-11-24
 【本報訊】領海基線就是測量國家領海的起點,一般以沿海國家的大潮、低潮線來劃定,但如果海岸線曲折,或沿岸有一系列島嶼時,國際間通常以直線基線的劃分方式,也就是在各海岸或島嶼確定適當點,用直線連接這些點來劃基線。
 據報導,這次我國公告的領海基點基線,是以台灣、澎湖的二十二個基點圍出來的基線,另在釣魚台列嶼、東沙、中沙群島到各以基線圍出領海基線,至於南沙群島,政府則宣稱在南海的U型領域為我國固有海域,但基於南海主權較高,迄今並未公告。
 報導也指出,中國大陸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公告其部分領海基線,其領海基點的第十九點就是東引,至第二十三點東碇島之間連接的基線,就在金門、馬祖列島的東側外,意味著金馬列島是包含在中國領海基線向內陸的一側,等於是中國的內海。
 而「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中華民國領海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我國領海基線的劃定,為自基線起至其外側十二浬間海域,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海域,即為領海鄰接區。
 當我國領海與相鄰或相向的國家領海重疊時,領海法規定:以等距中線為其分界線。但有協議者,從其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