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開跑 環保局公佈競選旗幟懸掛路段及地點

  • 2009-11-27
 【本報訊】今年「三合一選舉」競選活動已正式開跑,連江縣政府環保局特別公佈選舉懸掛或豎立競選旗幟相關規定,並詳細說明指定可以懸掛或豎立旗幟路段或地點,敬請各候選人密切配合。
 縣府環保局表示,因應選戰開跑,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擬定「連江縣第五屆縣長、議員及第九屆鄉長選舉懸掛或豎立競選旗幟規定」,公告候選人競選旗幟懸掛或豎立期間自十一月廿四日起至十二月五日止,共十二天,提前懸掛或豎立旗幟悉由環保局、各鄉公所派員清除;指定可懸掛或豎立旗幟路段或地點如下:
 一、南竿地區:機場道路—馬祖酒廠路段、中華電信—介壽市場路段(含蔬菜公園四周)、馬祖酒廠—馬港天后宮路段(山線)、福澳嶺—華光大帝廟路段、福澳碼頭—馬港光武堂路段(海線、含運動場四周)。
 二、北竿地區:白沙碼頭—坂里三太子廟前路段、橋仔岸巡隊—芹壁海岸告示牌路段、中山國中—自來水淨水廠、自來水淨水廠—上村-碧園—衛生所路段、運動場—橋仔岸巡隊路段、航空站—后澳村口路段。
 三、莒光地區:青帆碼頭—敬恆國中小路段(含海埔新生地)、衛生所—直升機場—田澳村辦公處路段、中華電信-西坵路段、青帆安檢所-加油站路段、猛澳碼頭—大坪村辦公處、東莒派出所—衛生所—福正安檢所路段。
 四、東引地區:七棟、九棟、十二棟、民生國宅、衛生所—精神堡壘路段、碼頭—風景管理站路段、樂華村水井—中華電信路段。
 而指定路段或地點內禁止懸掛或豎立旗幟之處所,包括十字路口以及道路轉角或道路自路肩起向內縮一公尺範圍內,所有道路行道樹樹幹上,名勝、古蹟等處所,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安全處所。妨礙市容、風景或觀瞻處所,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而除競選辦事處及宣傳車外,廣告物僅能「懸掛」或「豎立」,不得張貼。懸掛或豎立廣告物,不得以膠帶粘貼、綑綁,並注意不可妨礙交通視線及環境觀瞻,於設置期間應隨時自行派員檢查,若有損壞或脫落情形,應立即修復或拆除。選舉結束後,應於二日內清除完畢,清除旗幟時,纏繞旗桿之鐵線或繩索應一併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