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年度地方巡察 28日縣府受理民眾陳情

  • 2009-12-26
 【本報訊】監察院98年度地方機關巡察展開,余騰芳、李炳南兩位監察委員,將於十二月二十八日(週一)上午十時至十二時在連江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有需要者請把握機會,於受理時間內前往指定場所陳情。
 縣府企劃室表示,98年度的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十二組第二次巡察連江縣行程,將由余騰芳及李炳南兩位委員,於十二月二十八日來馬展開兩天的地方機關巡察及接受民眾陳情;依行程規劃,兩位委員預定廿八日上午九時搭機抵達南竿,隨即於十時在連江縣政府接受民眾陳情,時間為一百二十分鐘,有需要陳情民眾,請把握機會前往陳情,並先在值日室登記排隊,敬請配合。
 監委此次行程,針對陸軍東引指揮部聯訓操演砲彈突爆事件,將由陸軍司令部進行簡報說明事件發生及處理經過,另外,也將實地瞭解馬祖地區工程執行情形及馬祖酒廠營運暨成品酒庫存增加積壓營運資金改善情形。
 二十九日上午轉往北竿,將前往北竿鄉公所,以及實地瞭解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對發展北竿景點暨維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