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進度超前 南竿新建海淡廠預計11月啟用

  • 2010-01-2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南竿長年缺水問題,可由海水淡化廠BTO案獲得解決!此次「民間參與馬祖南竿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計畫」,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辦理,為地區首宗的「興建—移轉—營運」(Built-Transfer-Operation,BTO)案,由進方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預定今年十一月興建完成正式供水,可日產950噸淡水,搭配原有海淡廠的500噸,以解決南竿地區缺水之苦;目前施工相當順利,進度為27%,超前預定進度21%達6%之多。
 馬祖地區受限於地形及水文等條件,蒸發量大於降雨量,影響水庫有效蓄水功能,現況供水極不穩定,每遇乾旱常常需要由台灣本島緊急運水,民眾深受其苦。除傳統水資源開發計畫外,世界各地的水資源開發多已朝向多元化發展,而海水淡化在許多地區已成為重要的供水水源。
 而「民間參與馬祖南竿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計畫」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協助縣府辦理執行,預定在南竿興建一座日產淡化水950噸之海水淡化廠,由進方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及訂約程序,並依約辦理土地交付等作業,後續將持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推動,期望透過該案之執行能解決馬祖南竿地區的長期缺水之苦。
 此案預計由進方水公司投入經費約四億五千萬元,並由政府分二十年攤還,興建期為二十個月,進方水科技公司目前已著手進行海淡廠基本設計等作業,並由第十河川局(執行機構)及京華工程(總顧問)協助辦理及負責工程督導作業。於去年六月十六日起正式開工施作,淡化廠硬體工程預計可於九十九年十一月興建完成,並正式供水予民眾使用,這是一座每日產水950噸之海水淡化廠,硬體興建完成後,將可穩定提供馬祖南竿地區未來基本民生及觀光之用水需求,確保供水無虞。
 縣府工務局指出,海水淡化之技術日新月異,此案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推動,不受「政府採購法」之限制,民間機構需負責後續營運維護二十年,故民間機構將選擇穩定且優質之海淡機組設備,且民間機構需先行出資興建後,政府分年攤還其建設費用並依產出交付之淡化水量分期攤還營運費用,故可降低設計不佳無法正常產水之風險,及加快如設備損壞時修復之速度。此外,海淡廠可開發經營縣府核可之附屬事業(海鹽、氧化消毒劑、飲用包裝水等),將可提供馬祖地區民眾之就業機會,可達成政府及民間雙贏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