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時節 縣警局加強酒駕取締

  • 2010-02-04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春節快來了,近期正是尾牙時節,民眾聚餐飲酒機會大增,也連帶多少會出現酒後駕車的行為;為防制酒駕帶給社會的傷害,縣警局南竿警察所特別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取締作為及交通安全宣導,希望民眾密切配合,另將於「春安工作」期間提供親鄉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鉅額護鈔等,歡迎鄉親多加利用。
 近日為「尾牙」的熱門期間,民間習俗自尾牙日至春節連續假期後之喝「春酒」,各機關單位均將舉辦餐聚來慰問職員辛勞,鄉親飲酒的頻率增加,連帶酒後駕車行為勢必相對提升。
 南竿警察所表示,今年從一月十五日至今,該所已告發三件酒後駕車情事,為了保障各鄉親和其他用路人之安全,請遵守「酒後不開車」原則;駕駛人如經查獲有酒後駕車情形,且酒精測試標準值超過0.25毫克以上,將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等罰鍰,並處以吊扣駕照一年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之處分,另如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酒駕肇事或酒精測試標準值超過0.55毫克以上),其罰金已提高上限為十五萬元。
 南警所除配合縣警局指示之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外,將持續嚴正執法,不定期採區域性封鎖、執行全面式攔檢勤務,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時間及路段,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及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南警所強調,「酒後駕車肇事」為全國死亡交通事故肇因之首,鄉親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鄉親於參加喜慶宴會等各種公開場合後,恪遵酒後不開、不騎車,改搭計程車,或是指定不喝酒者駕駛,以及請親友代為接送等安全方式返家,或由飲酒場所主動提供代客叫車之服務;平安,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