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 慢性病患領藥可提前領取

  • 2010-02-05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因應春節連續假期,縣立醫院表示,如果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患者領藥,期間剛好在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可以提前至八日起預領,院方也會酌予調整藥量,以患者春節前回診優先,領藥次之。
 為了避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過年期間用藥中斷,造成疾病控制不良,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推出預領用藥政策;如果慢性病患者連續處方箋下次領藥時間,剛好在春節假期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可以到健保局特約醫院、診所和藥局,八日起事先領藥。
 健保局專門委員李麗華表示,如果前一個月領藥的藥量只剩下七天以內,可以到醫院先領下個月份的藥。
 縣立醫院院長謝春福表示,縣醫本身也預作因應,提醒醫師做相關處方時,調整藥量,一般而言是從四週減少到三週,以促使患者春節前回診;如果不克前來回診,也可以依健保局規定預先領藥。
 院方強調,回診才能真正掌握疾病動態,請患者不要擅自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