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警方加強取締介壽廣場違規停車!交通局重申,本縣南竿鄉介壽廣場設置臨時停車格,係規定每日晚上10點至隔日上午6點為禁止停車時段,無永久停車位之疑虞,而每日上午6點至晚上10點提供免費臨時停車,亦以限停三十分鐘為限。昨天晚間,一名車主在廣場與警方理論申訴,認為民眾不知情即開罰是不合理的,要先予勸導。
部分鄉親質疑,介壽廣場所劃設的臨時停車位,恐淪為永久停車位,被人永久佔據使用,交通局鄭重表示,廣場前臨停時間為半小時,且規定每日晚上10點至隔日上午6點為禁止停車時段,無永久停車位之疑虞。
交通局也表示,已請連江縣警察局加強巡邏介壽廣場違規停車,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相關規定執法,自三月十二日開始執法起,至今已開出近五十張罰單,每張罰單新台幣600元整,超過二小時仍未駛離可連續開單,介壽廣場停車格僅限臨時停車之用,縣府將加強宣導民眾善加利用介壽地下停車場,惠請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時間停放車輛。
交通局也將派替代役廣場站崗,勸導鄉親依照規定停車,違者也將協助警方開單,即通知警方進行開單作業,敬請民眾配合。
介壽廣場違規停車 縣警局開單近50張
- 2010-03-15
介壽廣場停車格每日上午六時至晚上十時只限臨停使用,並限停三十分鐘,警方加強取締違規者,敬請民眾配合規定停放車輛。(圖/文:劉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