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汽機車駕駛人要隨身攜帶行照、駕照!警方配合監理所每個月都會不定期、不定點進行路檢,如果沒有帶行照或駕照都將分別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駕駛人切勿僥倖。
為宣導駕駛人要隨身攜帶行、駕照,並避免無照駕駛,監理所每個月都會在警方協助下,在路邊進行臨檢,忘記帶行照,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二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駕照也沒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5條第三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補辦登記、補照、換照或禁止駕駛;兩項合計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
為了自身安全及荷包著想,監理所呼籲切勿無照駕駛外,也要隨身攜帶行照及駕照。
未帶行照、駕照上路 小心罰單上身
- 2010-03-27
警方配合監理所進行路邊臨檢,駕駛人沒有帶行、駕照就上路,小心有罰單。(圖/文:劉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