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老人慰問金1000元要65歲 審計部來函要求

  • 2010-04-15
 【本報訊】審計部糾正過去地方春節有發60歲以上一千元慰問金,與老人福利發放規定須65歲以上不符合,應予修正,連江縣政府民政局說,不是今年不發,而是審計部來函要做修正。
 針對今年停止60歲以上發放春節慰問金1000元,民政局說,審計部特別來函糾正,並要求訂定要符合老人福利法65歲以上。
 民政局已於本月11日在本報公布發放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