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裁示事項:
一、工務局加強工地管理,包括工程場所堆放之機械設備及耗材等,並清查所有完工工程之工寮,儘速拆遷,減少環境髒亂。
二、污水處理對地區居民造成困擾,邀請政風室等相關單位釐清該項工程之設計、施工及維護等問題,並研商具體處理方式。
三、清水魚池規劃案應涵蓋濕地範圍,考量親水性、賞鳥空間、步道及階梯銜接及大自然教室概念設計,讓人看到我們為保護生態所做的努力。
四、清水垃圾攔截,往垃圾再利用及增加就業機會方向思考。
五、堆肥之處理,必須上、下游結合,包括:廚餘、酒糟、豬糞等一起研議處理方式。
六、營造友善觀光環境,加強廢棄工材之處理,各單位新建工程內含綠美化植栽部分,先加會建設局後辦理發包作業。
七、福澳運動場之雜草、工材,請教育局儘速辦理。
八、檢討適當地點規劃「漂流木銀行」,以開口契約或委外代操作方式辦理。
副縣長提醒事項:
一、議會定期大會各項資料,企劃室務必掌握時間。
二、環境維護先由公務機關單位周邊開始,並加強道路兩旁環境及植栽,以小花圃方式辦理,可節省經費及人力。
秘書長提醒事項:
一、有關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企劃室應確實列管。
二、環保局尚有98年度執行計畫,尚有未付款的情形,請儘速辦理。
三、建立廢棄物查緝機制,從通報至完成,應有標準流程。
四、為維護村容,貼壁式文宣(廣告物) 帆布,請環保局訂定廣告物管理相關辦法,據以執行。
五、節能減碳部份,環保局研擬方案,列出執行指標,由相關單位據以執行。
連江縣政府第一次業務會報裁示事項/連江縣政府提供
- 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