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馬輪主機故障事件權責歸屬 縣府召開會議

  • 2010-05-29
 【本報訊】針對臺馬輪2月20日主機故障事件,連江縣政府5月27日召開後續維修費用與管理問題會議,會中決定,針對認定如可歸咎新華航業公司之責任者,應由該公司負擔後續維修費用,並且連江航業將先行扣款,如果代操作營運單位無過失,則由政府負責。
 連江縣政府於5月27日召開「臺馬輪2月20日主機故障停俥事件後續維修費用與管理問題」會議,會議由縣長楊綏生主持,與會人員包括副縣長林星寶、交通局長劉德全、主計室主任曹少玉、政風室主任詹政曇、連江航業董事長曹以雄、新華航業經理柳雨秋及工程師歐陽台生。針對該事件調查情形,是否因臺馬輪輪機當值人員專業不足,造成故障之認定及後續保養加強等事宜進行討論。
 連江航業指出,臺馬輪發電機供油泵故障後造成停電,恢復供電後未能對當時情況作正確研判,即貿然開航,於1小時內左、右主機相繼受損停俥造成航安事件。其原因經初步調查認定如下:
 一、左主機第6缸缸套嚴重刮傷,活塞縱裂長5吋並有燒毀之疤痕,此為潤滑油膜層破壞形成吹缸現象,致使水套之防漏O-RING過熱受損大量漏水,非自然耗損。
 二、停電後鍋爐未點燃,C油未加溫至115度致使高壓油泵因粘稠C油作動不良,各缸燃燒不平均,燃燒不完全。右主機因而停俥後再難啟動,經拆解第3缸嚴重磨損此為爆發不平均造成,非自然耗損。
 三、發電機供油泵連江航業於99年1月供應3組,未適時更換亦有疏失。
 連江航業董事長曹以雄並表示,連江航業對臺馬輪之船況建立有隨時通報機制,由於臺馬輪交由新華航業公司經營與管理,該公司工務部及輪機部人員應對機件情況隨時掌握通報。另外連江航業辦理之年度歲修檢驗,將爭取經費並依基隆港務局之建議於每4000小時(每年)辦理主機大修更換超規之料件,以維持船舶安全性、適航性。
 新華航業則持不同意見,柳雨秋表示,對於臺馬輪發生故障停機事件,該公司深表遺憾,臺馬輪老化,此次事件根本原因仍在機件臨時故障,並不能歸責於人為操作不當或人為疏失。該公司工程師則就技術部份提出說明。
 最後該次會議做成以下決定,請連江航業公司就此次案件依契約所訂之履約權責,如果認定可歸咎新華航業公司之責任者由該公司負擔且先行扣款,若新華航業公司不服則可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