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現成全新高速三體快輪方向努力/文:縣府交通局提供

  • 2010-06-18
 10個理由之三:
 10之3:原規範船隻國內即便能完成建造並順利下水,對於台馬間海上交通改善僅能維持目前臺馬輪的水準,而且預估每年仍需八千萬的虧損補貼,不具競爭力,故對於馬祖整體發展助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