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99年度馬祖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案,馬管處共受理119戶民眾提出申請,首波以位於聚落保存區之69戶為優先辦理名單,截至目前為止,共遞送43件向縣府申請工程許可。期間感謝曹爾忠立委、各鄉議員支持協助,反映民眾心聲,以及縣府團隊全力協助簡化證照申請程序,加速辦理聚落及聚落保存區劃設之行政流程,以保障民眾權益;鄉代表、公所、村長及許多在地鄉親協助縱橫聯繫,以期促成此案圓滿達成,保存閩東傳統聚落風貌、更為傳統聚落注入新的活力,營造馬祖在地傳統之觀光特色。馬管處並將該案作業進度提出說明如下:
1、該案於98年12月30日獲交通部核定觀光重要景點中程計畫項下之馬祖國家風景區建築特色計畫,馬管處於99年1月7日陳報交通部核備「馬祖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作業要點」,經考量民情及日後實際執行成效,同時分別於99年1月9日、10日假台北、桃園馬祖同鄉會辦理說明會與旅台鄉親溝通,復檢整意見於同月19日與連江縣政府協調,惟發現因擬具草案時間之時空背景與現況有所差距,業函鑒請交通部同意增列設計補助費用,並經交通部於99年3月2日交路字第0990021141號函核定在案。
2、為爭取時效,該處隨即於99年3月3日辦理公告開始受理申請,至99年4月12日截止(假日亦受理申請)。受理期間並主動至台灣本島及馬祖四鄉五島居民聚集地與民眾說明細節並受理申請(3/3-4/12南竿、3/6土城、3/7八德、3/10莒光、3/11北竿、3/24北竿、4/10土城、4/11八德),共計受理119戶。
3、該處隨即於4/15會同連江縣政府召開專案工作協調會,其中更多次拜訪縣府相關單位工務局、文化局等協調溝通。
4、該處會同連江縣政府、各鄉公所及村辦公室等相關單位4/29於南竿津沙、4/30、5/5於莒光福正、5/3於北竿芹壁辦理現地聯合會勘,了解申請之建物現況,並主動通知符合規定之申請戶,向所轄鄉公所辦理申請舊有房屋證明,以利後續作業。
5、該處於99年5月12日公告本案優先補助65戶之順序名單,請名單內之申請戶遞送建築執照或工程許可之申請文件,至6/17截止,共計44件。該處隨即於6/21、6/23、6/25共函送43件工程許可之申請文件至連江縣政府。
6、連江縣政府業就所送書圖件完成初步審核,於6月28日函復審查意見,並預定於7月上旬召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審議小組會議。馬管處業以電話及公函通知申請戶儘速補正書圖件,以配合審查程序。
7、馬管處除積極協助申請民眾趕辦進度外,並持續與連江縣政府協調簡化申請流程,協助申請戶取得工程許可或建築執照,以利後續作業。
99年度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案 119戶提出申請
- 2010-07-10